学校主页| English
网站首页 部门概况 师资队伍 人才培养 学科建设 教学科研 党务工作 学团工作 校友之窗 合作交流

通知公告

通知公告
通知公告
当前位置: 网站首页 > 通知公告 >正文

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2024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办法

发布时间:2023-09-21 点击率:

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《 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办法》(政教〔2021〕2号)文件规定,结合学院实际情况,制订本办法。

一、组织领导

(一)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,在学校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负责实施推荐工作。领导小组由7人组成,设组长1人,副组长1人,委员5人。组成人员名单如下:

组 长:杜啸尘

副组长:王丽霞

委 员:李军红 王恩娟 史卉 郑燕 张伟

(二)工作要求

1.诚信、公开、公正。认真审核学生个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,对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,一经发现,即取消推免生资格。工作相关环节中的材料,根据学校的要求及时进行公开、公示。

2.切实做好相关材料、档案的管理工作。对在推免工作中形成的各种原始材料等要妥善保管,做好存档备查工作。

3.严格执行回避制度,凡参与推免工作的人员有子女或亲属申请推免生资格的,应主动提出回避。

二、工作程序

1. 统计遴选符合推荐条件的毕业生,确定符合推免生申请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名单,并在学院公开。

2.符合推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自愿向学院申请,填写并提交《推免生资格申请表》,同时提交四、六级成绩单、竞赛获奖证书、论文期刊等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。学院推荐小组对申请学生进行登记并要求学生签字确认。对符合申请条件未申请的学生,要求学生说明情况并签字确认自愿放弃申请。审核学生申请材料,并将审核结果在学院内公开。

3.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,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、论文、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,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全校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。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,不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。

4. 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,完成综合成绩计算并将综合成绩排名在学院内公示。

5.学院推荐工作小组根据推免名额,综合考虑学生的综合成绩及个人申报材料,按照学校文件要求最终确定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初选名单,名单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,名额内自愿放弃资格的须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后,顺次递补名额人选,相关材料一并报送。

本办法未尽事宜,严格遵照《 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办法》执行。


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

2023年9月20日

上一条: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2024年推免生初选名单
下一条:关于2022级本科生转专业拟录取名单公示

地址:济南市舜耕路40号 邮编:250014 电话:0531-82911128、0531-82617648

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版权所有

微信公众号

Baidu
ma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