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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报告会的通知


2022-11-11 12:34:22

各党委,各部门、各单位:

根据省委工作安排,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委宣讲团成员将来我校开展宣讲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宣讲时间

11月15日(星期二)下午2:30

二、宣讲地点

燕山校区图书馆第一报告厅

三、宣讲人

刘天东 省委宣讲团成员,团省委书记兼省团校校长

四、参加人员

全体校领导;

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;

各学院党委书记、院长以及师生代表(每院5人);

马克思主义学院师生代表40人;

校学生会代表20人。

五、注意事项

1.与会人员名单请于14日上午11点前报党委校长办公室徐彬,电话:88525206。

2防疫要求: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,有发热、咳嗽等症状未痊愈的及身体不适者请勿参加。参会人员全程佩戴口罩,间隔就座。

3舜耕校区的与会人员,请于15日下午1:50在办公楼前集合乘车,会议结束后,在逸夫楼前乘原车返回。


党委办公室、校长办公室

党委宣传部

2022年11月1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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